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,市直属学校(单位):
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“一师一优课、一课一名师”活动的通知》(浙教办函〔2018〕30号)要求,经各县(市、区)推荐、专家评审,确定《预防和应对火灾伤害事故发生》等208堂课为金华市2018年度市级“优课”,现予公示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一、公示时间:2018年10月15日-10月21日
二、在公示期限内,若有异议,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向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反映情况。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,个人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
三、联系单位:金华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,电话:82057709。地址: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588号通和大厦6楼,邮编:321000。
四、具体名单详见附件。
金华市教育局
2018年10月15日